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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住的公寓在三樓又西曬, 去年還沒出去工作時, 白天為了省電不敢把冷氣開的太舒適, 二個大人可以跑圖書館、賣場吹冷氣, 再不然在家就多沖澡, 但現在有了小 Matt 總不能讓他熱到吧。夏天的 Austin 高溫可達攝氏 40+ 度, 太可怕了, 更可怕的是, 我們公寓竟然加入了電力公司的省電模式, 在用電最高峰也就是最熱的時候竟然會自動跳電 10 分鐘

自從小 Matt 跟我們回家後, 冷氣的溫度都一直設的比去年低很多, 結果上個月的電費要 $117, 這可是我們之前 3~4 個月的電費耶。雖然房租便宜, 但省下來的房租都繳給電力公司也不是辦法, 因此, 我們決定今年 10 月底租約到期要搬家囉。

現在還不曉得接下來的工作會在哪裡, 所以還無法很確定要去哪裡找房子, 真希望可以早些拿到 Offer letter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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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ngandch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