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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規定要申請美國公民入籍歸化的人必須填妥 N-400 表格, 連同下列 3 項必備文件寄到 USCIS 收件處:

(1) 綠卡 (永久居民證) 正反面影印本;
(2) 二張彩色證件照 (符合護照相片規格), 在二張證件照後用鉛筆寫上名字和 A Number (綠卡號碼);
(3) 申請費 $675 的支票或 Money Order。支票抬頭必須填寫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不可縮寫成 DHS 或 USDHS)。

除了上述 3 項必備文件外, 還會依每個人不同狀況要附上相關資料。例如若申請人的 N-400 表格是由律師或公證人填寫的, 那麼必須附上 G-28 原始表格;如果目前使用的合法名字和綠卡上的名字不同, 必須附上更名的證明影本 (例如結婚證書、離婚證書、法院文件等);曾經有聯邦稅或州稅或地方稅遲交記錄, 要附上 IRS 或州政府或地方政府的證明文件, 你已經完成報稅及補稅手續...等。超多條件和狀況要附上不同的文件 , 雖然正常情況亦即持綠卡 5 年申請為公民應該是上述 3 項即可, 但若要自己申請且避免錯誤, 最好詳讀 A Guide to Naturalization 裡的內容, 並且在寄出資料前利用該文件中的 Document Checklist (文件可由 USCIS 網站下載) 來檢查是否都備齊了。

把文件寄出去後, 等 USCIS 通知去指定地點按指紋 (若有通知補件也要補上), 一切都沒有問題後就可以等著通知去公民面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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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下週一寄出表格能順利在 10 月以前通過公民面試及宣誓, 這樣才好在年底前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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