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加入海軍後(日記在此), 在 Port Lavaca 這邊引起了不算小的漣漪。許多人都來跟我提醒, 軍方的招募員 (recruiter) 為了拉人入伍, 會天花亂墜地跟我胡扯, 會說謊…。但說實在的, 與其說是海軍的招募員或招募顧問說服我加入海軍的, 倒不如說是我自己說服自己的。

當然, 不論是軍方的招募員 (recruiter) 或招募顧問 (counselor), 就算他們都很誠懇且從不說謊, 我們還是無法期望他們會把從軍生涯裡種種艱難或犧牲之處事先跟你講清楚, 畢竟他們的工作就是拉人入伍, 而非勸人不要入伍。合理推論, 有些事情既使你問他們, 他們也會儘可能避重就輕地帶過。這我覺得無可厚非。

以這次我入伍過程中所接觸的 4 ~ 5 位先生女士, MEP 站裡的那位中士招募顧問, 她很少說什麼話, 問她什麼她也儘量不自己回答, 或許是生怕她答錯了什麼我就改變心意不願簽約了吧。至於士官長招募員M 跟 MEP 站裡招募顧問的長官, 這兩位先生就是屬於「侃侃而談」型的人, 他們會試圖說服你加入, 但若你有什麼理想目標很窒礙難行, 我猜他們大概也不會去潑你冷水, 反正「讓你懷抱著遙遠夢想」(Leave something to desire) 也不算什麼謊話。日後我又意外碰見過一位軍官招募員, 這位軍官招募員的作風也是屬於這種類型的。雖說以我的狀況未來轉任為軍官的機會十分渺茫 (根據我稍後的研究, 我會卡在綠卡、學歷、與年齡上), 但他也沒點明, 只是含蓄地說「Sky is the limit」(未來機會無窮)。是啊, 從另一個角度來詮釋這句話, 就可以發現到這句話也代表著「未來機會無窮... 遠」, 遠到天邊的夢想其實是遙不可及的。

至於我的中士招募員 G, 我則覺得他是個異類。他的工作是直昇機電工, 個性有點木訥。我本來還奇怪他為什麼要轉來當招募員, 後來我才知道, 以我的 ABH 工作來說, 若我沒換工作, 五年後再簽下去也會有 3 年的岸勤, 這 3 年我也可以選擇當個招募員。以 G 來說, 由於他老婆的娘家在德州, 所以他這三年就選擇待在德州當招募員。

G 的個性就跟其他招募員不大一樣, 像 MEP 站的那位長官說我入伍後『最快』半年可以拿到公民, 但等到 G 載我回家時, 路上他則主動跟我說, 半年應該是不可能的, 因為我得等到所有的訓練都完成 (約 3 個月後), 到了第一個服務的單位報到後才能開始申請公民, 所以他認為應該是得等上約一年左右的時間, 而以他所知道的案例來說, 最遲沒超過兩年的。

我覺得「最快半年」並不是 G 說的, 其實他也無須為別人對我澄清細節。

此外, 當初 MEP 站的招募顧問要我簽 5 年, 給 4000 元的獎金。為此老婆就問 G, 那這 5 年包不包含新訓與職訓學校所耗的 3 個月。G 則笑著回答, 當初他入伍時人家跟他說是包含在內的, 但他後來自己才發現到合約裡的役期其實是不包含這 3 個月訓練期的。

不過有些比較華人思維的問題, 招募員可能也會傻眼。像老婆那時就問 G, 我加入了海軍後是否會限制我不能休假回台灣休。G 沒聽懂老婆的問題 (畢竟老美沒有這類思維), 就回答說軍方不能在假日時批准所有官兵的假, 總是得有人留守單位, 所以總是會有些人不能休耶誕節或感恩節 (美國的長假)。我聽著 G 的回答, 就一邊跟老婆說:「看吧, 妳的問題人家根本就聽不懂」。

當天 G 也跟老婆提到, 一年有給 30 天假, 是以每個月多出 2.5 天假來算的。視職務與單位而定, 星期六不一定會上班。而一次請多天長假時, 期間的例假日也是得算在這 30天的額度內。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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