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小 Matt 有 CHIP 保險的緣故, 昨天收到 CHIP 寄來提醒我們『可能符合』 EIC 資格的信。雖然我們去年才領到 $130 EIC (日記022107/日記031707), 但還是很樂, 所以即使今年 CHIP 沒提醒, 我們還是會特別注意這一條的啦

如果 2007 年家庭年收入未達 $33241, 又有扶養一個小孩, 最高可領到 $2853 (賺得愈多但未超過標準領得愈多);如果 2007 年扶養超過 2 個小孩, 家庭年收入少於 $37783, 最高可領到 $4716;如果 2007 年個人收入未超過 $12590, 未扶養小孩, 年領又介於 25~64 之間, 最高可以 $428。以上的收入標準都是以個人計, 若夫妻都有工作則上述收入標準金額可再加 $2000。

如果有扶養小孩要申請 EIC, 必須填具 1040 或 1040A 的表格 (不可填 1040EZ 表);沒有小孩者, 可用 1040EZ 表。

話說我們還可以填寫 W-5 表格給公司, 這樣以後不用等到報稅年度才領到 EIC 補助, 而是可以每個月都先領耶, 且這筆錢還不會被扣聯邦、Medicare Tax 或SS Tax等~~ 讚讚讚~~ (到底在高興什麼啊?? 期待更高的薪水比較對吧 )

現在已經收到去年收入的 3 張 W-2 表格了, 要趕快去報稅了, 好期待拿到退稅和 EIC 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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