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er Letter 終於出現了!老公的職稱為 "B" Office Clerk, 實際的工作內容之前談的是先負責處理工廠裡印表機列印標籤的專案 (不過這也沒寫在 Offer Letter 裡, 或許還會有變動吧), 10/8 要開始上班囉。

由於起薪不高, 所以我們還是可以繼續享有 WIC 的福利 (也就是可免費拿小 Matt 的奶粉和米精啦), 至於 CHIP 可不可以保留還要再打電話去問, 不然加入老公公司的保險, 全家的自付額一個月聽說也要 $500 左右, 那薪水的 1/3 就沒了耶, 真是恐怖 。所以既使有工作, 公司提供健康保險, 自付額的金額還是很高, 難怪根據統計, 全美有一半以上的人沒有買健康保險 。這一比較, 又顯出台灣健保的迷人之處了。人資部的負責人還問老公要不要加入 401(k), 但我想薪水都不夠用了, 401(k) 就先別想了吧

這份工作有 3 個月的試用期, 這段期間公司和老公都可以不論任何理由結束雇用關係。通過試用期後就有 80 個小時的休假。希望老公順利通過試用期, 也希望通過試用期可以加薪 , 不然薪水先扣掉保險費和稅, 剩得實在不夠用 。不曉得在美國想要加薪是不是都得要自己要求, 希望不是, 不然依我評估老公的個性和膽子, 加薪之路會遙遙無期了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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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ngandch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