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之前想說要休息在家裡弄網拍的事, 但後來剛好老公的公司想要找個 Data Entry 的人, 所以就試著問問他老闆要不要用我。老闆本來是擔心薪水太少 (比 F 公司少 1/3 囉), 我應該沒興趣, 但我想說反正工作輕鬆, 有一筆固定的收入也不錯, 而且網拍還是可以持續進行嘛 (這樣我也可以更熟悉要網拍的物品)。不過, 當初談的時候, 因為考量我想休假就可以休假的因素, 所以算兼職工作。

Data Entry 就是把資料輸入電腦裡, 再印出一些訂單和報表之類的文件。對我來說, 打打資料沒什麼問題啦。不過, 可怕的是公司系統是 DOS 時代的產物, 且當初設計的很糟糕, 因此我必須習慣超多操作方式的不同, 例如要習慣 [Page Down] 是確定輸入;[F7] 是跳出選單… 。

因為老闆是一個個性較急的人, 明明你才剛了解如何輸入訂單資料, 一開始當然會有點慢, 但他會看著你一邊提醒說, 按 [Page Down]、按 [Page Down]、按 [F7]…, 然後如果你稍有停頓, 他就會問你:有什麼問題嗎? 搞的你會覺得有一點緊張 , 但這狀況老公之前已經跟我提過了, 所以也覺得還好。

老公一整天都很擔心我, 怕我覺得太累或不喜歡, 但這工作其實只是需要一點時間熟悉, 接下來就沒什麼問題了, 更別說有什麼挑戰性, 所以我是覺得還好啦。比起 F 公司來說, 工作內容的繁雜性, 難易度, 人事複雜度... 都要簡單多了。

回想當初還沒來美國時, 還蠻擔心找不到工作做, 甚至來了好一陣子都還沒有工作時也有點沮喪。不過, 現在的感覺是, 如果想要留在這裡生活, 只要願意做, 工作沒有那麼難找。當然啦, 想要有更好的工作, 必是要再補點學歷或證照之類的東東啦 (等小孩生了, 再從長計議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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