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沒像今天這樣, 需要一整天坐在電腦前寫報告了。也因此, 早上要去圖書館還書和銀行存支票, 就有勞老公囉。沒想到, 老公竟然不肯穿布袋戲系列的 T 恤, 堅持要換衣服。

奇了~ 明明在台灣時, 老公超愛這一系列布袋戲的 T 恤。記得老公還常常說, 他喜歡連續一週都穿這一系列的 T 恤 (像是想要誤導人家他沒換衣服一樣), 有一次不知道誰開玩笑, 還說衣服裡的人會自己換。結果到了美國竟然不敢穿出門?

原來是因為老公覺得那系列衣服背後的英文字都拼錯了, 穿出去很丟臉。這我倒覺得有趣了, 在台灣, 明明也是錯的英文字啊~ 但老公就覺得在台灣穿無所謂 @_@。對我來說, 在台灣我也會覺得不好意思啊~ 感覺就像拿仿冒的名牌包一樣。好吧, 這些衣服就留在家裡穿也行啦。

講到這個, 我還以為這些衣服可能是地攤貨, 所以才會是拼錯的英文字, 沒想到老公說這可是在霹靂精品店裡買的。唉, 這真是很糟糕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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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ngandch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